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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邀请应急医疗防护物资产品推介的公告
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部分应急医疗防护物资产品进行咨询,诚邀符合本公告中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推介(需推介应急医疗防护物资清单详见附件1)。
一、本次推介采用现场报名、现场介绍的方式进行
(一)报名供应商下载《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介应急医疗防护物资产品报名表》填报,现场提交;
(二)根据相关要求准备三份纸质材料,现场提交;
(三)报名当天通过u盘提交所要求材料word电子版;
(四)现场当天提供所报产品彩页。
二、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
(一)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
1.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。提供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;
2.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,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/备案,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(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,不做此要求)、所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;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,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(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,不做此要求)、所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一、二、三类医疗器械(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的规定,在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内的产品必须按照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的要求提供,其他不在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内的不作强行要求);
3.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,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采购单位的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,如果授权是二级的,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;
4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
5.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所报应急医疗防护物资推介材料目录
1.报名表(详见附表2);
2.产品概况:产品作用及使用情况、与同类其它品牌相比的优势;
3.主要技术参数、配置清单及检测报告;
4.目前产品全国使用情况及市场占有率;
5.售后服务承诺。
6.提交曲靖仓储服务保障方案。
请按照上述目录顺序将所提供材料加盖公章。
三、 报名及推介时间
2020年11月05日14:30—17:00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4楼1416号物资能源储备科办公室(珠江源大道华泰锦安国际大酒店)进行现场报名;于2020年11月06日9:00—18:00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办公区(麒麟区政府对面福麟尚居a栋5楼)小会议室进行现场推介,超过报名截至时间不再接收报名材料。
四、联系人及电话
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资能源储备科
报名咨询电话:0874-3110155 监督电话:12388
附件:1.《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需推介应急医疗防护物资产品目录》(点击下载查看)
附件:2.《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介应急医疗防护物资产品报名表》(点击下载查看)
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0年11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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